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和10月9日(星期六)调休上班上课,教学工作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二、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学院值班工作规定,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在原有值班体系和值班安排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学院领导在岗带班,执行“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保持联络顺畅,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等情况发生。
2、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园管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国庆假期提倡就地过节,倡议全体师生、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市,要尽可能减少出行,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4、严格执行离铜审批制度。教职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行。两级班子成员需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职能部门员工需按照领导分工,向分管领导请假;系部教职员工需向党委副书记请假。个人《请假单》履行完请假手续后需交组织人事处留存。
5、各院系持续在学生中开展好防疫宣传,提醒学生科学佩戴口罩,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坚持学生离校请假制度,完善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6、保卫处发布学院假期师生《交通安全提示》。
7、做好健康监测。在外出期间和返程后14天内,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就诊。严格健康管理。如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需立即向学院报告,自觉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因瞒报谎报行程、接触史、病情等相关情况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节后返校。节后学生返校,各院系要细化师生健康监测,重点摸排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发热、干咳、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学生,有以上情况学生不符合返校条件,暂不安排返校。节后师生返校是否需要核酸检测、隔离或居家7天,根据届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