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安全施工告知书 -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 综合治理

发布者:郭云峰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914

 

为贯彻公安部和教育部、控股公司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安工学院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施工队“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管理工作。
2、施工队必须履行与学院武保部签订安全责任书的程序,在积极施工的同时,维护我院的安全与稳定。
3、施工队进校5日内,工程负责人要将施工项目、人员名单、住宿情况、工期等报学院武保部备案,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保卫关系。接受学院武保部的日常安全检查。
4、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队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并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5、施工队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童工等,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刑满释放、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院武保部备案。
6、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出学院运送各类物品,必须向校门卫出示校园通行证方可进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在校园路面上停放各种施工车辆。
7、施工现场及周围道路应保证安全畅通,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按施工进度计划运入,并按规定存放。施工现场的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保密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和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对各种不安全、危险的地段及时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重点地段必须安排专人看守。
8、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9、施工现场职工临时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当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所设更衣室、休息室等应确定专人管理;施工现场内要加强贵重物品、现金、票证的管理。
10、施工队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施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院的校规校纪。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等。
11、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学院武保部报告。同时接受学院武保部的经济处罚。
12、施工现场要配置消防器材。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定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经验和消防技能,做到有险情会报警、有火灾会使用消防器材、有隐患会正确排除、模拟演习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13、一旦发生火灾,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险、及时报警;并协助校方或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善后工作。同时接受学院武保部的经济处罚。
14、凡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各类事故,所有费用由施工管理单位承担。凡因各类事故给学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施工单位负责。撞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施工单位负责经济赔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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