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室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庄城山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20


实训室是实践教学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创建整洁有序的实验实训环境是确保实践教学及教科研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共实训室卫生管理工作,打造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现对学院公共实训室卫生管理制定以下规定:

一、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实训室主要是指承担跨系部教学任务的通用机房、实训室和工作室等。

二、   公共实训室卫生管理工作由实训室所在系部负总责。宣传实训室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并督促执行。定期集中组织实训室卫生清扫活动。清扫活动可与学生劳动教育课程相结合并计算相应学分。

三、   公共实训室卫生谁使用谁负责。授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承担教学现场卫生管理责任。可与专业素养教育相结合,组织并督促学生按要求做好课后实训室卫生清扫与整理工作。

四、   实训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实训楼吸烟,不允许将餐饮带入实训室。授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

五、   授课教师应对授课前实训室卫生状况进行评价。实训教学结束后应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仪器设备摆放有序,地面洁净,实训室内无垃圾。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六、   授课教师所在系部(单位)有责任配合实训室所在系部宣传落实此项工作并督促执行。

七、   各系部应做好实训室日常卫生检查工作,管理员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个人、教师所在系部或教学管理部门并要求其整改。

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训与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