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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2浏览次数:16

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四有”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创建和谐文明的校风和班风,根据《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项目:
(一)文明班级
(二)先进团支部
(三)文明宿舍
第三条 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一)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能自觉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有良好的班风;
(二)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班级能干部以身作则,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在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班级同学能团结友爱,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班级学习学风严谨,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上课、晚自习出勤率高,效果好;班级学生的各项课程平均及格率和优秀率高;
(四)班级学生所在寝室卫生、纪律等各项指标评比均名列前茅;
(五)班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班集体为校园环境文明程度的提高作出较大贡献;
(六)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班级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七)一学年中,班级学生中无人因违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八)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
第四条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批示、决议;
(二)团的自身建设搞得好,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作风,集体观念强,在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三)团支部与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四)团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抓得紧,活动内容新颖、方式多样,团员的整体素质高,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五)“青年志愿者”活动搞得好,特别是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较好成绩;
(六)学生团支部每学期补考率在10%人次以下。
第五条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一)寝室清洁卫生,做到洁、齐、美,卫生总评达到优良;
(二)寝食成员在日常生活中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团结友爱,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互相关心,相互帮助;
(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院宿舍管理规定,无违纪现象;
(四)节电节水,爱护公物;
(五)完成门前"三包"制度好。
第六条 评选比例:
(一)文明班级比例:脱产班为参评班级总数的10%;业余班为全院业余班级总数的6%;
(二)先进团支部比例:为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
(三)文明宿舍的比例则根据每月评比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评选方法:
   (一)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为每年9月到11月。由各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各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在系党支部同意后报院学生处审定;
(二)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为每年4月。由各团支部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系团总支提出申请,各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在系党支部同意后报院团委审定;
(三)文明宿舍每月检查评比一次。由学生处公寓办每周三次对宿舍进行卫生抽查,不定期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有无违章现象;院学生会每周五定期进行一次宿舍卫生大检查;公寓办每月定期公布以上检查综合得分,按得分高低评出每月文明宿舍并以以公示。
第八条 学院对先进集体获得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奖励。
第九条 学院从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班级的评选;从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中择优推荐参加团市委、团省委组织的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