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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2浏览次数:284

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创建“文明、整洁、安全、便利、舒适”的学生生活社区,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住管理
第一条 学生住宿前必须填写住宿登记表,缴纳住宿费,按指定的寝室、床位入住,并服从公寓办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寝室。
第二条 每位学生配备房门钥匙一套,办理住宿手续并交纳押金后,到宿管办领取。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不得私配钥匙,遗失应当赔偿。
第三条 学生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非本市在校就读学生必须办理住宿手续,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学生公寓内应倡导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相互理解、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与就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 公寓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男生、女生公寓内谢绝异性学生入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七条 每个宿舍推选寝室长一名,其职责是协助做好本室成员的思想工作、寝室卫生及日常管理,营造文明宿舍氛围。
第八条 卫生要求:住宿学生应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室内的卫生,每天起床整理好内务,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严禁向窗外、楼道泼水和丢杂物,不得将杂物抛入盥洗室水槽内;保持寝室内及楼道地面清洁、无垃圾、痰迹,寝室内墙面无鞋印、球印和蜘蛛网等;要自觉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环境,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公寓楼堆放杂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九条 纪律要求:公寓楼内不准大声喧哗、酗酒,不得高声播放音响,禁止楼内进行任何体育活动;禁止在公寓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观看淫秽和不健康录像片、严禁各种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寓楼内饲养宠物;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禁止夜不归宿及晚归现象。
第十条 财产管理要求:公寓配置的各种物品及公共设施必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对故意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节约用水、用电,对用电超出定额部分自觉缴纳;拥有计算机的学生,在使用计算机时,保证安全的同时不得影响其它学生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如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擅自拆修,不得擅自拉校园网线。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要求: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酒精炉、,不准点蜡烛等;严禁私拉、接电源线、安装插座和拉接校园网线,爱护消防器材;严禁翻越公寓围墙;住宿学生若特殊原因夜间不归者,须书面请假并由辅导员签字后交宿管办;住宿学生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案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外来探访人员,须到值班室填写《学生会客单》方可入内,并规定探访时间;严禁不明身份人员入公寓;携带贵重物品须到公寓办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奖惩
第十二条 学生公寓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宿舍,对各方面做得好的宿舍给予奖励。具体评选详见《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十三条 对发现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情形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所在宿舍的当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第四章   退宿
第十四条 住宿学生退宿时,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所交纳的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