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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868

        班费是用于班级公益支出,保证班级正常活动的费用,本着“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原则,采取由学院定期定额补助和每学期限额向学生收取的方式归集。为规范班费的来源、使用、结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保证班级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强化学生处对班费支出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班级。
第二条  班费的来源
1、学院按照每学期生均10元的标准补助;
2、由班级在本班学生中少量收取;
3、学院及系部对班集体的现金奖励;
4、班级的勤工俭学收入、外部合法赞助等。
第三条  班费的收取
1、班费按学期向本班学生收取,学生根据自愿原则缴纳班费,每学期每人不超过30元,期间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增、补收班费以及收取非学院规定缴纳的款项。
2、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班委会讨论决定予以减收或免收。减免班费的学生应为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条件特殊困难的学生。
3、班费由各班级成立的班费管理委员会收取。
4、不得将学生的各类困难补助、奖学金、个人奖励扣留或扣减转为班级费用。
第四条 班费的用途
1、班费属于班级财产,属于每一位同学,主要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创新活动及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优良学风、班风。
2、用于班级管理事务、必要的班级内部各类评优奖励等方面的活动,不得用于招待、聚餐、乘坐出租车和支付通信费。
3、期末结余的班费可在征求全班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转入下一学期使用,或退还给学生。
4、班费必须在班费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使用,切实做到使用得当,开支合理,严禁将班费挪作它用或借给他人。
第五条 班费的管理及监督
1、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委员会,由3名学生组成,经班级学生选举或班委会研究决定产生。班费管理委员会中要设会计、出纳各一名,会计、出纳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辅导员负责指导班费管理,不得保管现金。
2、取得的班费必须存入银行,由出纳作为“班费专项资金存折”进行专户保管。
3、班费的支出采用预报制。活动组织者可根据班费的开支需要,经班委会、辅导员研究同意方可使用。金额数量过大者需提交班级大会由全体同学表决,过半数通过,方可使用。各类开支需有相关票据,由经手人在票据上注明款项及签字,班费管理会计做好账务记录。辅导员应对班费收支情况明细及相关票据认真审核,并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4、根据班务公开的原则,班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定期(一般为学期末)由班费管理委员会向全体同学公布。班级所有同学对班费使用均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随时查询班费的收入、使用和结余情况,对于不合理的收支,同学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并可向辅导员、系部或学生处反映和咨询。
5、辅导员工作若临时变动,在系负责人主持、学生代表的监督下,移交班费管理工作。
6、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处对班级班费的取得、使用及管理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将班费管理工作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说明
1、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8日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