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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建档立卡、免学费及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281

各系、中专部:

根据《安徽省财教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秋学院中职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请各系、中专部(以下简称各系、部)严格按照《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中十类家庭经济困难对象标准进行认定。

二、建档立卡

经“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并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可直接免除书本费和住宿费。资助资金已于9月25日前发放,学生无需再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报送材料:

(1)农村(含县镇)学生报户口本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10月14日(周)前将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送至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薛老师。

四、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等级:分为特别困难(3000/人)、困难(2000/人)两档。

2.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18级、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在校中职学生的15%),今年我院共有19个助学金名额

(2)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3.评审程序:

(1)认定阶段:请各系、部根据《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修订)》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2019-2020学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进行各级资格审核、公示。

(2)评审阶段: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各系、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审查各班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中专部拟推荐学生名单按程序报送名单。各系、部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4.报送材料:请各系、部于10月14日(周将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佐证表》(附件3;需附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复印件或者是原件完整内容的拍摄图片)、《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附件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报送至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