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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职学生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庆华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10

二级院系、中专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2-2023学年中职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请各院系、中专部(以下简称各院系(部))严格按照2022版《学生手册》中《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对象标准进行认定。

二、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并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无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资助申请表。

三、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报送材料:

1)农村(含县镇)学生报送纸质版《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及户口本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送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及户口本复印件。

四、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等级:分为特别困难(3000元/人/学年)、困难(2000元/人/学年)两档。

2.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21级、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中职学生的15%),今年我院共有6个助学金名额。

2)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3.评审程序:

1)认定阶段:请各院系(部)根据《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2022-2023学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进行各级资格审核、公示。

2)评审阶段:各班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各院系(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审查各班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系(部)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按程序报送名单。各院系(部)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4.报送材料: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3)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部)于10月19日(周三)前将所有报送材料报送至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62-2667775。

 

 

附件:1.《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

      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5.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