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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咨询热线

发布者:周庆华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0

学院目前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在内的混合式资助,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我省每年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院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500元。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院资助政策

我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学院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1)勤工助学(全年)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我院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2)绿色通道(入学报到)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学院奖学金(秋季学期)

表彰奖励在学院第一课堂学习和第二课堂活动中成绩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4)学院励志奖学金(秋季学期)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5)学院助学金(春季学期)

学年内己享受国家助学金,但经核实学生本人生活仍有困难的;或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经核实学生本人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助学金。

6)临时困难补助(全年)

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可向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7)特别困难慰问金

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在校期间发生重大疾病、顶岗实习发生意外受伤、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受伤住院的学生,经核实后学院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8)学费减免

在我院就读的孤儿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学费减免。


如需咨询相关资助政策,请拨打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62-266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