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室扩建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GZB2026-ZB09
二、项目名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室扩建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2幢3层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9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孙吉根、吴志龙、凌文青(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中德职教中心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30日 |
2 | 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市技师学院设备更新项目(智能化工业产线工学一体实训室建设项目) | 山东百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9日 |
3 | 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 | 济南优拓经贸有限公司 | 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1日 |
4 | 桌面型多功能工业机器人模块、工业控制实验箱模块采购 | 重庆南拓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 浙江禹亨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1月28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锦湖园2号楼旁社区服务站3楼,电话:13866851030。
注: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铜陵市长江西路274号
联系方式:13866504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锦湖园2号楼旁社区服务站3楼
联系方式:1386685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138668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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