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采购员工作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4浏览次数:8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堂食品采购员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权限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食堂食品采购员岗位。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食堂经理的安排采购食品原料和有关物品。
2.2 熟悉市场,了解价格。
2.3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采购有问题的食品。
2.4 采购的物品及时主动地配合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防止丢失,做到采购清单与实物相符。
2.5 参与卫生保洁工作。
2.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责任与权限
3.1 责任
3.1.1 对采购的食品质量含“三无”(无商标、无产地、无出厂时间)产品负直接责任。
3.1.2 对采购的食品因质量问题酿成食物中毒负直接责任,造成人员死亡负法律责任。
3.1.3 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负全责。
3.2 权限
3.2.1 有权拒绝“三无”食品进食堂。
3.2.2 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有明显违规的采购。
4 岗位要求
4.1 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4.2 了解市场及食品种类与价格情况,具有成本意识。
4.3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所购食品安全、可靠。
4.4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5 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 检查与考核
5.1 依据本标准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5.2 依据学院和总务处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6 附加说明
6.1 本标准于2010年元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6.3 本标准起草人:王革
6.4 本标准审核人:朱忠玉
6.5 本标准批准人:薛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