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经营内部审计管理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143

为加强宏观管理,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促进财会工作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审计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1 审计范围
1.1 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1.2 财务收支及与其有关的经营活动:
1.2.1 食堂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1.2.2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会计账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有效情况等。
1.2.3 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1.2.4 实物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1.2.5 销售和债权债务情况,促进销售和账款的及时回笼。
1.2.6 采购和债权债务情况,促进合理采购和合理付款。
2 审计内容
2.1 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2.2 对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2.3 对资产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2.4 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2.5 对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
3 审计组织和时间
由总务处分管饮食工作主任、学院计财部主任组织人员进行半年度审计。
4 审计依据
4.1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4.2 学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财务预算、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4.3 其他相关标准。
5 保障措施
为保证定期审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被审食堂应在审计期间做好如下工作:
5.1 切实做好资产盘点,做好盘点记录。对已报废、损毁、过保质期的存货应提供明细清单。
5.2 做好应收帐款的清理对帐工作,帐户余额较大及一年以上无往来的客户应当向对方进行函证或上门核对,并取得核对记录,做好帐龄分析。
5.3 及时记帐,审计时,有关帐户都应登录完毕。
5.4 报送审计资料达不到要求的,应限期改正,达到要求后再予审计。
5.5 配合审计组工作,对审计组需要的所有资料,必须如实、完整提供,不得推诿、拒绝。接受审计人员的询问,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5.1 审计的职责是对食堂内部经济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产的保护情况,对政策法规的遵守情况以及对资源的经济有效的利用进行独立的检查和评价。
5..5.2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信念,坚持原则,提高审计质量。
5.5.3 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保护食堂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开展内控审计,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6 附加说明
6.1 本标准于2010年元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6.3 本标准起草人:曹芳盛
6.4 本标准审核人:朱忠玉
6.5 本标准批准人:薛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