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点班长(面点师)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权限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面点班长(面点师)岗位。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在食堂经理领导下,负责面点班日常工作管理.指挥和带领本班工作人员完成好面点加工制作任务。
2.2 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面点制作工艺程序操作,检查各种面点制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2.3掌握就餐人数的流量,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定量生产。
2.4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要求。
2.4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工作。
2.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责任与权限
3.1 责任
3.1.1 对本人工作内容中的过错承担责任。
3.1.2 对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3.1.3 对菜肴加工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食物中毒负直接责任。
3.2 权限
3.2.1 有权拒绝加工有问题的食品原料。
3.2.2 有权反映食品原料有明显安全隐患的问题。
4 岗位要求
4.1 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4.2 熟练掌握面点品种加工技能,熟悉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过程中各个环节上的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4.3 遵纪守法,勤俭节约。
4.4 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5 检查与考核
5.1 依据本标准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考核。
5.2 依据学院和总务处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6 附加说明
6.1 本标准于2010年元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6.3 本标准起草人:王革
6.4 本标准审核人:朱忠玉
6.5 本标准批准人:薛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