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二十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增强崇廉尚洁意识,学院纪检监察室决定,组织开展“写清廉语,育清廉心”粉笔字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粉笔字大赛旨在强化师生廉洁意识,推进“清廉学院”建设,展示教师教学基本功,锤炼粉笔字书写能力,丰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育人品牌。
二、活动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时间
11月15日——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书写内容(任选其一)
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自律的金句(30字左右);
② 历代清廉诗词摘选(如《石灰吟》《竹石》,30字左右);
③ “廉心文语”短句(30字左右,不仅限于原创)。
2、书写要求
字体:不限,错别字一票否决;
章法:不得打格划线;
版面:黑板上横竖版式自选、白色或黄色粉笔;
五、活动方式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党支部即可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撰写“写清廉语,育清廉心”粉笔字,以支部为单位举行初赛,遴选6份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决赛,决赛参赛作品以清晰照片形式(原图),按要求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室:
1、各党支部报送“写清廉语,育清廉心”粉笔字作品6份, 每份作品30字左右,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
2、报送方式:各党支部须于2025年11月28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2720977434@qq.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支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照片作品命名方式为“参赛职工姓名+参赛作品名称”。
六、要求与说明
1、各党支部积极宣传、组织教职工参与“写清廉语,育清廉心”粉笔字大赛活动,认真组织初赛。
2、参评作品须为本人书写作品。代写作品、P图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组织奖2个。
纪检监察室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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