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要求,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24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院系所有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
各院系依据实际情况,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组织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对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盗、防寒冻等措施,安全责任及具体负责人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2、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包括设施器材配置、器材完好性、分布合理性以及使用规范性等。
3、实验室门窗、水、电、气线路及开关是否完好。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品、气瓶、大型机械设备及压力容器的存放和保管是否规范等。
5、各专业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
6、实验室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执行情况。
7、实验室安全卫生日常管理情况。
寒假期间,各实验实训室原则上不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总闸,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如实验室内有水源的,请务必做好防冻防漏检查,提前采取措施,以防寒假期间出现安全事故。
三、检查工作安排
1、二级院系自查阶段(2025年1月9日-1月15日)
各二级院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所辖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并以网站新闻形式对本次安全卫生检查进行宣传报道。
2、学院现场检查阶段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检查。
3、隐患整改
各院系针对自查和学校检查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上交材料: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6);二级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附件7);危险源辨识清单(附件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材料;实验室分级分类台账;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
检查内容中涉及的其他材料,二级院系整理归档备查。
请各院系按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根据提纲认真撰写总结,整理材料归档。相关材料电子版请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OA发送至实数中心程大勇处,并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实训与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