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 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有效整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瓶、压力容器、大型机械等高危因素的实验室及储存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台账完整性及双人双锁执行情况。

2.同一防火单元内易燃易爆品存量是否超过50L/50Kg标准。

3.危险化学品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分类存储,存放地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2. 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实验室内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3. 使用登记与管理。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三)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气瓶安全管理

1. 气瓶的存放与固定。检查气瓶是否按照规定的位置存放,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倾倒或滚动。

2. 标签与标识。检查气瓶上是否有清晰的标签和标识,标明气体种类、压力等级等信息。

3. 泄漏检测与应急处理。检查是否有定期进行气瓶泄漏检测的记录,以及发生泄漏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三、检查安排

1.院系自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涉及危险源的二级院系、实验室组织危险源专项自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提交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制定整改方案。

2.学院检查。学院领导、保卫处、实数中心对相关院系、实验室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训与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