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学生处文件
安工职院学2017【19】号
关于做好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
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中职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精力顺利完成学业,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条件,决定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中职校内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选工作。
一、享受资助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系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自强不息;
(三)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无抽烟、酗酒、通宵上网打游戏行为;
(四)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资助人数比例和人数
中职校内资助占学生人数的10%。具体分配指标:15五年高职(4人)、 16五年高职(3人)、17五年高职(1人)
三、资助等级、标准
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分甲、乙二个等级。甲等每学期每人200元,乙等每学期每人150元。
四、要求
1.根据《安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评审中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评审工作。
2.2017年9月15日上报基本材料。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