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专部:
根据《安徽省财教厅 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1-2022学年中职学生相关资助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请各院系、中专部(以下简称各院系(部))严格按照《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中十类家庭经济困难对象标准进行认定。
二、建档立卡
经“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并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可直接免除书本费和住宿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无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资助申请表。
三、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报送材料:
(1)农村(含县镇)学生报送纸质版《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及户口本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送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及户口本复印件。
四、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等级:分为特别困难(3000元/人/学年)、困难(2000元/人/学年)两档。其中建档立卡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其他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困难。
2.资助对象:
(1)学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20级、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中职学生的15%),今年我院共有6个助学金名额。
(2)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3.评审程序:
(1)认定阶段:请各院系(部)根据《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2021-2022学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进行各级资格审核、公示。
(2)评审阶段:各班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各院系(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审查各班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系(部)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按程序报送名单。各院系(部)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4.报送材料:纸质版《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附件3)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部)于10月11日(周一)前将所有报送材料报送至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62-2667775。
附件:1.《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2.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
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5.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