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强党对出版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出版工作全面领导的总体要求
中央宣传部作为党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等牌子。各地在机构改革中相应将出版管理职责划入党委宣传部。这次改革充分体现党对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领导。改革后,党委宣传部门站到管理一线,要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方向、管导向,更好统筹出版领域导向管理、行业监管、产业发展。以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出版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改革的力量、改革的办法使出版管理工作强起来。
加强党对出版工作的领导,是出版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出版战线党的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出版工作全过程,引导出版战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管出版,在出版领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必须做好规划引导、协调推进,不断完善落实出版行业政策,推进出版业繁荣健康发展,以高质量出版物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阅读需求。
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出版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出版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要出版任务的统筹指导。宣传部门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版工作。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出版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对一个时期重点任务的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宣传内容把控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牢牢掌握出版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对政治性、原则性、导向性问题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确保出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出版业党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机构和职能设置,建立健全有利于出版业繁荣发展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出版工作运转高效、保障有力。
二、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制度
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制度是出版管理的基本制度。主管主办单位对本单位主管主办的出版单位担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出版工作担负指导、协调和监管职责。
主管主办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出版单位在设立时,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是出版单位直接的上级管理单位,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担任。主管单位是主办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出版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是隶属关系,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出版单位的意识形态阵地属性,切实负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要有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对所属所办出版单位的内容导向、出版质量、经营发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管理,负责监督和推动出版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纪律,加强对出版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考核,加强对所属出版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出版物的指导把关,及时研判处置重要问题,做好出版单位重大资产管理事项、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等工作,对出版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切实把管导向、管干部、管大事、管资产的职责落到实处。对主管主办单位履职不力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问责。
各地出版管理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本地区出版单位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把好方向导向,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出版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出版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按照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总要求,加强出版战线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与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加强工作和信息沟通,及时会商、研判和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舆情,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统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出版业发展环境。
三、加强出版队伍建设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业,队伍是关键。新时代赋予出版工作更重要的使命职责,也对出版人才队伍提出更高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出版人才队伍,为出版业繁荣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重要任务。
1. 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出版观教育。持续加强政治学习、打牢理论根底、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树立崇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文化使命感,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 锤炼高强业务本领。发挥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引领示范作用,造就一批出版领军人物和出版家。加大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更多熟悉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复合型人才。注重新人的业务能力培养提升,利用导师制等方式完善人才培养传帮带机制。加强和改进高校相关学科、教材、教学建设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合格出版后备人才,确保出版事业后继有人。
3. 弘扬优良工作作风。引导出版从业人员热爱出版事业,继承弘扬优良传统,坚守出版职责,永葆文化情怀,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在全行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打造出版精品为己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坐得住、沉得下、有耐心、有恒心,以出版精品立身立业。加强出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恪守公序良俗,弘扬新风正气,维护出版工作良好声誉和出版工作者良好形象。通过“入社第一课”、行风行规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继承弘扬优良传统,增强服务大局服务读者的意识。
4. 加强职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国家对在各类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执行出版单位负责人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90学时。完善培训课程设计、教学方式等,加强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提升出版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
阅读书(篇)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规文件汇编》(上、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著作权现行有效法规文件汇编》(增补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
3.《扫黄打非法律法规选编》,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思考题
1. 如何做好党的创新理论主题出版工作?
2. 如何贯彻出版工作原则?
3. 如何抓实抓好“扫黄打非”?
4. 如何更好加强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