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1

 

各相关部门、二级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3:00  

二、地点:教学楼103、104

三、专家组及测试人员

专家组一:秦华生(组长)、范清义、刘文欢、丁娟娟、朱毓

测试人员:杨文敏、方芳、汪菁、金豪、朱续芳、江吟歆、汪伊文 

纪检监督:钱曙东

专家组二:罗海峰(组长)、胡静、吴涛、赵雪林、姜丽、黄玉春

测试人员:钱苗苗、谢更礼、周雪、裴雨娜、左俊、詹艳云、程方茹

纪检监督:邓佳丽

 

四、评分标准及填报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评分分为两个部分,即面试与试讲,各100分。面试和试讲的测试结果判定,以60分以上为合格。任何一种测试不合格,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应判定为不合格。

2、试讲内容与时间:从最近一学年所授课程中选择一课进行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

3、面试:评委专家围绕所申报专业提问1-2个问题,考察申请人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情况。

4、填表要求:每一位专家均需按上述评分标准进行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并签名,另专家组组长需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5、专家组组长将测评的汇总结果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30日